本报讯(记者 邵群)市社保中心最新消息,上月起,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失业保险已按新的费率执行,市区7.7万余户用人单位受惠,月降低单位负担2674.5万元。
为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相关规定,江苏省从今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按照市人社局部署,苏州市区范围(含吴中区、相城区)用人单位上月已按新的费率标准进行月度结算。
记者了解到,本月将对今年1-4月的失业保险进行退费结算。今年1-4月期间退还的失业保险费共计10160.17万元,本月起将拨付至参保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开户银行账号。市社保中心提醒,参保单位需及时核对在社保经办机构留存的单位银行账号信息,确保失业保险退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