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醉猫”求“私了”,找不着人才报警
苏报讯(驻昆山首席记者朱新国 通讯员 郁艳翠)近日,一男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到“私了”诱惑,却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过了7个多小时才拨通报警电话。事后该男子被昆山警方处罚款1000元。
5月26日凌晨2时许,黄某驾车在昆山市柴王弄北后街下塘路口与周某驾驶的别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黄某发现周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怀疑对方酒后驾车,周某承认自己饮酒驾驶,请求黄某不要报警并主动提出“私了”。黄某在收了周某1.3万元后“私了”,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直到5月26日上午9点多,联系不上周某的黄某情急之下才选择了报警。
目前,黄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隐瞒事实真相,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昆山警方依法处理。周某也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被昆山警方依法处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2000元。
警方提醒,事故当事人有涉嫌无证、无牌、套牌、无保险、饮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