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0℃时 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本报讯(记者 大秋)连日的高温天气给城市管理部门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市容市政多举措战高温,当气温超过40℃时,市政工人、道路停车收费员等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市政部门时刻关注天气预报情况,高温天气调整户外作息时间,避高温时段作业,气温达到35℃以上禁止在阳光直射下作业,气温超过38℃停止户外作业,充分保证现场作业人员、驾驶人员的休息时间,中午等高温时间段禁止施工人员喝酒。在每一个作业点安排充足的饮用水,配备“龙虎丹”“清凉油”“绿豆汤”等防暑降温药品饮品,并安排避暑场所,如遇头晕、乏力等中暑征兆,立即将人员转移到避暑场所或送医院治疗。同时,加强对民工宿舍、工地现场工棚等人员密集区等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杜绝“三合一”场所,劳务分
包队伍要配备电风扇等降温电器。
在这个高温天,环卫部门调整作业方式,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在市气象台发布最高气温达35~37℃时,要求11:00~15:00环卫一线人员停止露天作业;当达37℃以上时,要求11:00~17:00环卫一线人员停止露天作业。同时,加大机械化作业力度,坚持道路清扫保洁以机械化力量为主,人工清扫为辅。洗扫洒水车全部上路,不间断巡回洒水作业,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为城市降温除尘。另外,给户外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已建成的环卫工人休息点全部开放,设置饮水点,并提供必须的、充足的防暑用品和药品。
当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时,照明管理部门在中午时段12点至15点之间严禁安排室外作业;当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除中午避高温外,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员打早工,下午安排休息;当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停止一切户外作业。在出工前,必须携带足够的饮用水及防暑降温用品,作业人员要尽量避免在强烈阳光下进行作业,确实需要长时间作业的,有条件的要搭设遮阳设施。
气温高达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37℃以上、40℃以下时,收费员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1时至14时高温时段停止露天作业;35℃以上、37℃以下,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收费员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