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炉里加酒精被烧伤 参加公司组织活动受伤谁埋单?
本报讯(记者 赵晨民)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户外烧烤聚餐活动中,因一位同事的操作失误而意外受伤,谁该埋单?近日,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最终经法官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获赔27000元。
小杨与小林都是A公司的员工,小林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一职。去年某天,A公司组织员工进行户外烧烤聚餐活动,小杨与小林都参与了。原本气氛不错,谁料在烧烤过程中,小林向燃烧的烤炉内添加酒精时行为不当,导致小杨的左上肢、左下肢被火烧伤。据小杨回忆,他做了一个类似“于抬高手臂斟茶的动作,这时酒精及火苗被风吹至自己的身上,从而造成烧伤。”
在小杨看来,尽管这起事故是因为小“林不当操作烧烤炉添加酒精的行为直接导致的,但A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组织户外烧烤活动前,应该对员工使用易燃物品进行操作规范的培训,而不应放任员工想当然地操作酒精炉及其他烧烤设备。此类设备的不当操作,极容易引起烧伤、烫伤甚至火灾等恶果。因此,A公司应对小林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随后,一直无法得到满意答复的小杨将小林与A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万余元。在庭审期间,小林作为A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他陈述,自己与公司对事故发生经过无异议,公司已垫付了小杨的医疗费、换药车费等费用,还继续为原告发放了事故发生后三个月的工资共计六千余元。此外,在原告受伤后,被告还前去看望。希望能与原告协商处理本纠纷。最终经法院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林与A公司一次性赔偿小杨各项损失合计27000元。
(本文感谢虎丘法院 艾家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