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投资理财的骗局纷纷盯上中老年人,以高利息为诱饵,吸引中老年人投资,当"投资款"达到一定数额之后,那些承诺给予高息返利的投资公司就"一夜蒸发,卷款跑路",导致追债无门。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太仓市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两起名为"储值合作服务合同"实为"融资合同"的纠纷,两个案件诉请返还的本金合计 42 万余元,其中一名原告年龄 63 岁,另一名原告已逾 80 岁。
据法院介绍,截至目前至太仓市公安局报案的,与该两名原告情况类似的中老年人已达 37 人,实际投资失利人员可能近百人。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采取的融资方式是与投资者们签订储值合作服务协议,由投资者们认购"铁皮石斛"系列产品,并向投资者们口头承诺给予年息 24% 的形式,吸收大量投资款。而实际情况是,投资者们既没有拿到"铁皮石斛"产品,也没有拿到承诺的高息返利,待到合同到期返还本金时,投资公司已经关门打烊,连应诉送达都无法落实,如果坚持诉讼,为此还要花费公告费等更多的诉讼成本。
法官提醒,现如今,各种新型投资骗局将老年人这个群体作为首选目标,老年人一旦被骗,遭受的往往是财产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因此,防患于未然显得尤为重要。关爱老人,经常与老人交流是重要的防骗手段,子女多陪伴老人,及时了解老人的消费情况,生活动态,一旦发现异常可以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或报警等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老年人平时可以多参与社区组织的专题案例交流会,汲取教训,掌握一些基本的投资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