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有什么疑点,有"人"能给检察官快速地一一列举;案件进行到哪一步了,有"人"会主动提醒日理万机的检察官;案件是否执行到位,也有"人"帮检察官看着 …… 还有这样的操作,这"人"是谁?他叫"案管机器人"。8 月 1 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检察系统首个"案管机器人"在江苏上线,它能辅助检察官办案。
会上,检察官演示了"案管机器人"智能辅助检察官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现代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当检察官进入系统时,"案管机器人"已经依据规则,找到了案件疑点。检察官按照五步工作法只需点开疑点待办问题,即可直接调取比对关联的证据材料,摘录疑点相关事项,作出处理结论。这一案件中,系统发现了三个疑点:尸体检验报告通知书上没有犯罪嫌疑人签字;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笔录中只有一名侦查人员签名;犯罪嫌疑人血液中有酒精含量,可能涉嫌酒后驾驶。于是,在提审嫌疑人时,检察官便主攻这三个疑点。面对嫌疑人否认酒驾的供述,"案管机器人"迅速调取了原始证据供检察官展示,最后嫌疑人承认酒驾。
疑点审查处理完毕后,"案管机器人"自动生成审查逮捕意见书和检察建议书草稿,检察官修改完善后,依职权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管机器人"自动将批准逮捕决定书推送至公安机关。在之后的起诉庭审时,被告人突然翻供,称自己并非逃逸。"案管机器人"立即帮助公诉人回溯关联证据,并在法庭展示。面对事实,被告不得不当庭承认,其肇事后害怕承担责任,所以才逃离现场。
当法官公开宣判后,"案管机器人"通过诉判文书自动比对,发现案件判决书中刑期起止日期存在笔误,属于文书瑕疵。检察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法院接受监督意见,裁定予以纠正。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介绍,从 2016 年 9 月开始,江苏全省 7 个设区市检察院和 34 个基层检察院开始"案管机器人"的研发试点应用,目前除了交通肇事罪智能辅助办案和绩效考核模块正在南京、苏州、淮安等地试点应用外,其余已全部在全省上线应用。
除了辅助办案外,"案管机器人"还自动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件案件、每一个办案节点、每一份法律文书,全程进行监管。试点以来,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已发出流程监控提醒预警 16352 件 20236 次,目前提醒预警准确率达 100%;评查案件 14326 件,评查发现并纠正司法办案中不规范等瑕疵性问题 7420 个。系统还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裁判、刑罚执行数据库实行联通,通过数据碰撞、比对,有效开展法律监督。执检智能辅助平台自上线以来,已纠正不当减刑 541 件,自动筛查出疑似未交付案件 350 件,提出纠正意见 16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