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日报讯 (记者 杨婧)“一品鲜”面馆是位于海虞镇福山的“网红面馆”,这家乡镇面馆凭借口碑,生意颇为兴隆。可近日店主王先生却心烦意乱:一段被人“指名道姓”的不雅视频让他们夫妻两人非常尴尬。
王先生告诉 记者 ,上周五,一个朋友说网上正在疯传一段不雅视频,“而且指名道姓,就说视频发生在‘一品鲜’,画面中的人物就是我妻子。”对于这样的说法,王先生一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在他看来,视频中的女子怎么看都不是自己的妻子。但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想象,越来越多的朋友、亲友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询问事情原委,在他的面店内,来吃面的食客的眼神也变得奇奇怪怪,有的甚至拿着手机拍起了照。面对这些,王先生和妻子感受到了压力。王先生告诉 记者 ,他的妻子性格要强,店里再忙再累,都不会有怨言,不会掉眼泪,但是这次她终于受不了了,几近崩溃。
王先生夫妇二人十年前开始经营这家面馆,生意一直非常好。但是与此同时,关于他们店铺的谣言一直不断,他怀疑此次谣言又是同行的恶意竞争。他说:“因为生意好,经常有人‘损’我们,开面店到现在,谣言不断,有说用地沟油的,有说用罂粟壳的,甚至还发生过卷帘门锁具被胶水粘住,汽车玻璃被打碎的事情。”这次,王先生选择了报警,福山派出所也已立案。王先生表示要依法维护自身利益,让造谣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旭东表示,明知是谣言而恶意传播属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应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