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近日,张家港警方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上千只青蛙得以解救。
当天,张家港市公安局乐余派出所民警巡逻到齐心村、双桥村一带时,发现有人网袋内有许多青蛙,民警依法将这名男子传唤至所内接受讯问。经查,此人采用网兜、手抓等手段抓捕了130余只青蛙,经鉴定其中90余只为黑斑蛙,40余只为金线蛙。而黑斑蛙和金线蛙均为“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捕猎青蛙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非法狩猎罪。
据警方统计,仅今年7月,乐余派出所已查获类似非法狩猎行为人5名,解救放生青蛙上千只。在这里警方提醒,常见的青蛙、麻雀、鹌鹑、竹鼠均属于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市民在野外遇到时,不要因为好玩或者谋生进行抓捕,根据有关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