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永春 通讯员 杨加永)一年前,刘某因醉酒驾驶车辆,被太仓交警查获并且吊销驾驶证,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再次无证醉酒驾驶,结果在同一地点又被太仓交警查获。
8月3日下午2时许,太仓市交警大队城厢中队民警在204国道南园路桥洞处执勤时,对刘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进行检查,发现刘某满身酒气且无法出示驾驶证。经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119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民警随即将刘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
随后民警在对刘某进行询问时,发现刘某支支吾吾,经民警查询才得知,2016年8月18日,刘某在同一地点因醉酒驾驶被查,后驾驶证被吊销。目前,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