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姜锋 实习生 谢明玉)日前,市版权局和市版权协会根据上级版权管理部门要求,结合苏州实际,共同制定实施了《苏州市作品登记工作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市作品登记工作组织和管理,规范作品登记办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行为。这是我市首次出台相关工作制度。
《苏州市作品登记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共21条,分“作品登记办理点及工作人员”“作品登记申请受理”“作品登记证书管理”三大部分,以作品登记工作申请受理、证书管理为重点,涉及作品登记工作各个方面。同时,为强化作品登记工作严肃性、规范性,制度中还对作品登记办理及作品登记工作人员业绩规定了相应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