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条市级黑臭水体整治 9月完成主体工程
我市召开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 陆晓华 惠玉兰)昨天召开的全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透露,目前,列入今年整治范围的40条市级黑臭水体全部开工建设,将于9月份基本完成主体工程,11月份进行项目验收。同时,列入明年整治对象的82条市级黑臭水体中的52条也提前开工推进。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朱民强调,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是一项惠民实事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昨天,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相城区和高新区的黑臭水体整治现场。会上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督查情况,传达了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据悉,2016年,我市启动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到2018年底基本消除我市城镇建成区(含开发区、新城和新拓展城市住宅区)280条黑臭水体(市级125条,区级155条)。今年是开展整治工作的第二年,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同时,覆盖范围更加广泛。2016年,我市出台的《苏州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112条的整治目标。“263”专项行动启动后,对举报、曝光、检查发现的问题河道经核实确认的全部纳入整治水体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全市目前已排出280条城镇黑臭水体。全市牢固树立“水陆同治、彻底截污”的源头治理意识,系统实施违建拆除、管网建设、污水接纳、面源控污等治源措施,确保黑臭水体治理标本兼治。目前来看,通过摸底排查、优化方案、源头治理、监督考核、专项执法等系统化治水管水手段,效果好于预期。2016年度列入省级考核名录的3条黑臭水体已消除黑臭,水质监测连续6个月达标,未出现反复,公众满意率达到93%以上。今年3月,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对我市2016年度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得分位居全省第一。
朱民要求,要加快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40条市级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要注重因河施策,遵循“一河一策”原则,切实做到“对症下药”,消除黑臭后的水体要注重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要构建长效机制,落实“河长制”,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依法治水、铁腕治污,形成严明的管理机制、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到黑臭水体整治和后期管护中来;要严格督查问责,把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切实提高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曝光、督促和整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