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险”是政府的惠民之举
□一 言
上周末,我市出现雷电、暴风雨天气,部分镇区群众房屋遭受不同程度损害。家住浏河镇浏南村的瞿丽亮家中的自建拆迁房屋脊的一侧被雷击掉,露出了里面的钢筋。让他意外的是,政府为每家每户都买了民生灾害保险,他家受到的损失可以向保险公司报案,获得理赔。
——本报8月25日报道
保险大家并不陌生,但是由太仓市政府投保、群众受益的“灾害险”却充满新意,让人眼前一亮。这是市委、市政府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事情,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政府的关怀之情,滋润了太仓近百万民众的心。
“灾害险”体现了政府的民生意识和政府工作中的“民生分量”。2011年6月,我市开始探索建立民生灾害综合保险制度,创新实现由政府主导、保险服务、百姓受益的政策性自然灾害救助新机制,由政府出资,替全市户籍人口和房屋集体投保。该保险主要由“自然灾害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和“自然灾害房屋保险保障”两部分组成,其中自然灾害房屋最高赔偿4万元,人身意外伤害最高赔偿人民币6万元。这种“灾害险”有效地拓展了民生保障范围,加大了民生保障力度,发挥了小保险服务大民生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事实上,民生灾害险仅是我市惠民、亲民之举的一个小方面。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积极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普及、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涵盖民生的相关领域中,不断推进和完善,让太仓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座幸福城。
“灾害险”是政府送给新老太仓民众的“民生大礼包”。有些自然灾害,比如暴雨、台风、雷电、冰雹等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容易造成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前对这些灾害的救助仅限于政府救济和社会救助,而“灾害险”的实施完善了我市灾害保障体系,对于保障群众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其作用不可小觑。正如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所说,“我市民生灾害险的实施意味着老百姓不用花一分钱,就能得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赔付和自然灾害房屋损失赔偿,有效解决了居民灾后的救助问题。”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我市民生灾害综合保险累计出险2742起,共计支付保险理赔金600余万元。可想而知,当受到自然灾害侵害时,这似乎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保险赔付”,不仅能够解决受损市民的燃眉之急,而且让市民的利益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障。此举有效地降低了群众的损失,体现了实实在在的爱民之情,是一项真正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灾害险”让受灾市民心里感觉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此次雷暴雨天气发生后,我市充分发挥民生灾害综合保险服务民生、稳定社会的功能,及时做好保险理赔。可以说,相关部门在执行此政策时,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关爱群众、心系群众,将人民群众冷暖安危记在心上,把此好事做好、做实、做到了位。“德莫高于爱民,行莫高于利民。”只要我们全力为群众造福,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事情,才能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在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中奋勇前进,才能推动太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