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认定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
本报讯(记者 天笑)近日,吴江黎里交警中队民警查获了一起隔夜喝酒、次日依然酒驾的案件。
办案民警介绍,当天上午9时许在黎民南路太浦河桥执勤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缓缓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员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时,一股轻微的酒气飘来。民警初步断定驾驶员杨某涉嫌酒后驾驶,于是将其带至中队。经呼吸酒精检测,杨某体内酒精含量85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杨某还未办理过摩托车驾驶证。
据杨某交代,自己在黎里一纺织厂从事保健工作,当天早晨驾车前他并没有喝酒,应该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杨某前一天刚发工资,为庆祝拿到工资就邀请朋友在一家KTV喝酒,一直喝到凌晨4点多回家休息。本以为睡了一觉后就能恢复正常,没想不到“隔夜酒”的威力这么大,经血液样本鉴定,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也达到73mg/100ml。
民警介绍,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一个人酒驾与否,并不以酒后休息了多久、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就是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那么肯定是酒驾。由于人体差异,每个人对酒精吸收和分解的快慢不同,具体的时间与个人酒量和解酒能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