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因为琐事吵架后,丈夫刘某在喝完酒后竟然开车上高速去兜风散心,结果被交警查了个正着。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因为系醉驾,又在高速上行驶,日前,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处罚。
今年3月30日晚上9点多,连霍高速连云港渔湾收费站的执勤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货车驾驶人刘某身上有酒气,遂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测,刘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99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当天傍晚,家住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刘某在家喝了二三两白酒,后因为琐事和自己的妻子吵了一架。刘某心情很不好,就想着开车出去兜兜风、散散心。于是,刘某驾驶着自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从228国道东疏港路口上了高速,准备兜一圈再从开发区绕回去。结果,刘某开车途径开发区出口时,一不留神开过了,没能从高速下去。没办法,刘某只得继续把车开到了连霍高速渔湾收费站,遂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后经检验鉴定,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刘某被查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00mg/100ml以上,并且,其在醉酒状态下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刘某后悔不迭。
近日,连云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刘某依法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刘某最终受到了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