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方塔中队、机动二中队联合辖区社区力量,动用铲车、卡车等大型车辆,依法强制清除了白雪桥区域一物料堆放场,暂扣了当事人堆放在公共场地的物料。
白雪桥堍一建材经营户祝某多年来多次将大量的建筑材料擅自堆放在莲花新村小区后门消防通道内,堆放面积约20平方米。祝某长时间占用公共场地给居民的出行和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时也破坏了整洁的市容环境。前期,城管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劝说、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但无效。当天,执法人员向其发放了《责令停止违反城市管理行为通知书》,依法强制清除了其乱堆放的物料。目前,祝某因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被城管部门处以800元的行政罚款。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可以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的,应当征得市容环境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既影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又给车辆和行人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城管部门希望市民朋友们要进一步增强自觉守法意识,特别是沿街门店经营户更要履行好市容环卫“门前三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