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19人,实载32人,其中30个是幼儿园的孩子。现代快报记者从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部门了解到,开学初,该县一乡镇幼儿园接送校车严重超载,被交警部门严厉查处,驾驶员徐某涉嫌危险驾驶已被警方控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4日,灌云县交警部门部署安排对全县范围内校车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新学期里学生上学、放学有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当天下午,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副队长樊冬敏、民警肖宇带领队员在辖区内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查。17时1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苏GA3701的校车沿同兴镇圩伊路由东向西驶来。远远地民警肖宇就透过车窗发现车厢走道内站满了孩子,便立即上前叫停该辆校车。
△警方供图
民警上车现场清点发现,该车实载30名学生,1名司机,1名随车照管人员,共计32人,而该车实际核载数为19人,属于严重超员。经初步调查,该车是中型专用校车,车辆逾期未检验,所有人为同兴镇金跳幼儿园,驾驶人徐某,持A2证,同兴镇人。
交警现场扣押了该辆校车,并安排其他车辆将车上孩子送回家,驾驶员徐某被警方控制,将以涉嫌危险驾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将被拘役1~6个月。涉事幼儿园也将受到灌云县教育部门严惩。
据了解,灌云县交警部门当天共检查接送学生校车100余辆,除一辆严重超载外,未发现其他校车有明显交通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