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示范城市 创建将迎“大考”
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我市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将迎来“大考”。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做好迎接国家信用示范城市评审各项工作,努力把诚信打造成为苏州城市新名片。据悉,目前我市已建成“一网、两库、一平台、一大厅”的信用建设基础平台,城市信用监测排名连续数月列全国第一方阵,并荣获“城市信用建设创新奖”。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翔,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庆文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基础建设稳步推进,目前,信用建设年度专项资金1000万元,已建成“一网、两库、一平台、一大厅”,企业库归集65家部门,个人库归集22家部门,合计归集3.19亿条信息,主要信息源部门实现互联互通。“诚信苏州”网站访问、查询量均超过百万,市公共信用服务大厅累计服务企业4.6万家。2016年底社会信用代码存量转换到位,常态化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共计12万余条信息全量上网公示,上报国家平台31万余条,高质量完成了创建信用示范城市的专项任务。
同时,信用应用领域有效拓展。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信用承诺融合20多项,信用审查融合290多项,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嵌入信用监管流程。实施红黑名单发布制度,编制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税务部门开发“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平台”,对93万纳税自然人开展信用“画像”,根据评分情况,对纳税人实施差别化管理和分类服务。此外,信用惠民深度持续创新,与“蚂蚁金服”合作,推出融汇“数据+模型+场景”的市民信用评价产品“桂花分”,从守信激励入手,对市民基本条件、品德行为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成立国资企业征信公司,依托市信用平台,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供坚实保障,累计为5300余户小微企业授信1600亿元。
据介绍,本月下旬,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评审工作即将展开,示范城市迎检进入倒计时。下一步,我市将对照创建要求,推进“四大工程”:包括“1+10+N”工程、联合奖惩深化工程、创新亮点培育工程和信用感知度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王翔要求,要切实增强创建示范城市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抢抓时间,全力争取创建工作圆满成功。要着力聚焦信用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继续夯实信用建设基础,深耕统一代码、共享平台、双公示和信用服务四大领域;牢牢把握示范城市创建关键,用好典型案例、红黑名单、城市信用监测和网站群四个抓手;扎实推进信用建设重点项目,强化联合奖惩、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和诚信文化四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