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朋)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执法监察大队在土地巡查中发现沙溪镇某村未经批准,擅自出租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建设,涉及土地面积达25亩左右,经市国土资源局、沙溪镇及相关部门共同踏勘执法,目前,25亩违法用地已整改到位。
经踏勘,上述违法用地已大部分铺设厚达30~50厘米三合土,部分浇筑水泥场地,土地已基本硬化,现场有龙门吊、集装箱改装的办公用房等设施,拟用于非农用途。确认上述情况后,市国土资源局第一时间向该村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用地行为,提交书面保证书,要求其承诺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整改到位,恢复土地农业用途。通过多次约谈该村相关负责人、宣传国土法规政策、跟踪整改进程等系列措施,促使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迅速主动组织整改,恢复了土地原状。
目前,经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再次实地踏勘,原龙门吊、集装箱改装的办公用房已全部拆除搬离,三合土和水泥场地也已全部清除,原被破坏的农用地已基本恢复可耕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