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交警拒收万元“感谢费”
苏报讯(记者 邹强)日前,相城交警大队民警岳文清把事故当事人家属悄悄留在办公室里的1万元感谢费如数返还,受到事故当事人、当地群众和交警队同事的一致称赞。
这一切还要从3月10日说起。当天晚上9点钟左右,姜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沿苏虞张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到事发地点时,不知何故,电动自行车突然向左一歪,驶入机动车道内。此时,李某驾驶的一辆轻型厢式货车从后驶来。厢式货车将电动自行车撞翻在地,姜某倒地受伤。
接警后,相城交警黄埭中队民警岳文清立即带领辅警赶到现场。此时,倒在地上的姜某已经昏迷。岳文清迅速联系120,将姜某送到医院急救。
在事故调查期间,岳文清多次到医院、康复中心及姜某家中,看望其恢复情况,并询问事故发生经过。5月31日,姜某的意识有了一定恢复。他告诉交警一个重要线索:当晚事发前,他发现前方非机动车道内有一个水泥堆,他向左避让时,才被身后的汽车撞了。
岳文清立即回到事故现场再次勘察,果然在事发路段后方10多米处的非机动车道内,发现有一个水泥隆起物。岳文清立即对该路况拍照取证。经调查,该路段归属相城区某有限公司养护,该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清除该路面障碍物。
经过长达99天的调查之后,6月16日,交警中队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姜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及相城区某有限公司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9月4日,姜某的儿子小姜来到交警中队,告诉岳文清其父的恢复情况,询问事故下一步的处理流程,并向民警表达了其家属的感激之情。小姜趁民警不注意,留下一个袋子在岳文清办公室里。当天下班时,岳文清发现办公室一个袋子内有现金1万元,他立即把现金交给交警中队领导,并联系小姜询问情况,通知他速来中队取回。
9月8日上午,小姜来到交警中队。岳文清将1万元现金还给小姜。小姜握着岳文清的手,再三感谢交警对这起交通事故的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