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昨天早上,姑苏交警在人民路、新市路路口查到一起“隔夜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昨天早上8点半左右,姑苏交警大队七中队副中队长吴警官带领警务人员正在人民路、新市路路口附近执勤,忽然接到电子卡口报警,称有一辆高违法车辆在向路口驶来。民警当即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男司机在车内翻找了半天,依然无法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他说话时嘴里散发出一股酒气,随后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数据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毫克/100毫升,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司机王某对民警说,前天晚上自己喝了一点酒,休息一个晚上后,感觉头不晕了,又担心上班迟到,便开车上路了。目前,民警依法扣留涉案车辆,并将此案移交大队事故中心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