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纠纷
本报讯(记者 璩介力)爱车被划伤,本来就够糟心的了,可谁知车辆在被送到4S店后,在维修时,被工作人员弄得面目全非。原来,4S店工作人员在修车过程中,误把油门当刹车,发生了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近日,戴先生因为爱车被划伤,把车送到了相城的一家4S 店准备做漆面维修。这样的小修小补对于4S店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很快就修好了。之后,工作人员想把修好的车开到水泵旁边去洗车。谁知,雨天路滑,工作人员在驾驶途中错把油门当刹车,发生了事故。结果,不但刚修好的漆面又伤了,连汽车的保险杠也撞坏了。为此,戴先生将4S店投诉到了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
4S店倒也没有推卸责任,愿意为戴先生修复损坏的车,并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对此,戴先生表示,车辆再怎么修,也修不回原来的样子了。他要求商家在维修车辆时,不能走自己的保险。此外,要商家赔偿折旧费3万元。
4S店回复戴先生说,他们在维修时,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配件,都使用原厂的,保证和原来的一样。不走消费者的保险也没问题。但是补偿3万元不可能,他们愿意补偿3000元。
双方就补偿费用都不肯让步,消协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向律师咨询或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据了解,相城区消保委设立有“诉调对接”维权救助体系,根据案情需要,可以邀请法院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在律师调解时,消费者及其母亲一直坚持要3万元左右的赔偿金。律师劝解说,汽车虽然只行驶了1000公里,但已经购买了8个月了,折旧费肯定不能按新车标准算。如果坚持要诉讼解决的话,自己花费的成本和时间也会增加。按照惯例,即便到了法院,对于赔偿金一块也是需要双方协商的。而且,这期间车子不能修复,车主也就不能使用,非常麻烦。而另一方面,肇事的4S店工作人员也愿意承担5000元左右的全部维修费用。双方态度均有所缓和。
最终,在律师和消保委的调解下,双方敲定了最终协商的方案:维修走消费者的车险;由4S店负责把损坏的车修复原样;保险公司的赔偿款给戴先生作为补偿,同时,4S店也将给予一笔赔偿款。两笔赔偿的总金额保证有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