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周某为了骗钱花,竟然注册一个女子身份的微信号,声称是介绍给表哥的恋爱对象。于是,“恋爱期间”,周某以各种理由骗取了表哥2.8万余元。9月21日,现代记者从常州经开区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
周某,典型的“90后”,爱吃、爱玩,月光族,当每个月的工资不够她花销的时候,她把赚钱的脑筋动到了不该动的地方。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周某认识了远房表哥李某,李某家产颇丰,人也比较老实,两人互加了微信开始聊天。
经过一段时间的热聊之后,李某已经很信任周某了。因李某刚离婚不久,周某就热情地说要把自己的同事介绍给李某做女朋友,李某当即表示同意。但周某此时已经不再工作,也找不到所谓的同事介绍给李某,遂用自己的另一个微信注册了“林雪”的微信号,并将其介绍给了李某,李某与“林雪”开始在微信上谈起了“恋爱”,周某同时用自己的微信为李某与“林雪”牵线搭桥。
热聊一段时间后,李某对“林雪”很满意,并提出要与“林雪”见面,“林雪”百般推诿,李某很苦恼,遂向周某求助。周某热心地建议李某买点礼物哄哄“林雪”,李某遂打款给周某,委托其买礼物并转送给“林雪”。自此,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周某以各种借口,让李某向其转账、购买CK香水、金项链等,共计骗取了28000余元。直至李某因信用卡需还款,向其父要钱时,其父产生警觉,经多方核对,周某的骗局才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经开法院刑庭日前经过审理后认定周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万。当庭宣判后,周某表示十分后悔,辜负了表哥对自己的信任,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将骗了表哥的钱款还清。(文中当事人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