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苏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下调苏州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市区非居民用、其他(公用事业)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统一下调0.124元。其中,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自9月25日零时起执行。
据了解,市区非居民用、其他(公用事业)用天然气、车用天然气(CNG)销售价格同向同幅调整,每立方米统一下调0.124元。调整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126元;其他(公用事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46元;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93元(鉴于车用压缩天然气实际结算情况,该价格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价格)。
本次市区非居民和其他(公用事业)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时间,自2017年9月25日零时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