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驾校教练,本应以身作则,教导学员安全驾驶,然而连云港赣榆区某驾校一教练却因醉酒驾驶成了学员的反面教材。现代快报记者从赣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审结一起驾校教练危险驾驶机动车案,嫌疑人于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而他驾校教练生涯也从此终结。
于某为赣榆某驾校海头分校的一名教练,今年 2 月的一天,于某在朋友家喝酒,酒后驾驶教练车回家。由于饮酒过量,大脑迷糊,由北向南行驶至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墩后村某酒楼门前,与王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鉴定,被告人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 236mg/100ml。
赣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4000 元。
此外,于某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于某驾校教练生涯的终结,因为这次醉驾,他不仅获刑还从此丢了自己的一个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