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查处一起迟报事故。
经查,2017年7月19日18时左右,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常熟市某特种钢有限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余气发电项目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安装工欧阳某某(男,38周岁,湖北十堰人)在进行水冷壁刚性梁安装焊接过程中,从约13米高处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7时34分左右死亡。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立即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且在当晚11时左右,项目经理李某安排项目部相关人员雇佣社会车辆将欧阳某某尸体运回湖北十堰。至次日上午10时左右,李某才向属地政府上报事故相关情况,随后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将欧阳某某的尸体运回常熟,此时运送尸体的车子已到达安徽与湖北交界处。2017年7月20日20时左右,欧阳某某的尸体被运回常熟市中医院。
本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是一起迟报事故。迟报事故行为性质恶劣,严重影响了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该公司也被一并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
本市安监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该起事故中的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事故报送上出现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等行为。同时,积极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进一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落到实处,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