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纯 通讯员 卞怡婷)近日,交警南丰中队民警在镇区育才路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飞奔,速度很快,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小伙子,镇区菜场路段人流量大,你的摩托车不要开这么快,安全第一。”民警一边教育摩托车驾驶员,一边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接受检查,哪知对方表示没有携带驾驶证。经过民警查询,驾驶员徐某并非没有带驾驶证,而是根本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他仅申领过“C1”驾驶证,也就是说,徐某没有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属于准驾车型不符。
徐某告诉民警,自己独自在常阴沙地区打工,平时的交通工具都是电动车,“我女友住在南丰,最近她做了手术,为了照顾她,我特意向朋友借了一辆摩托车,往返常阴沙和南丰。”徐某表示,他一直想当然地以为“C1”驾驶证既然能驾驶轿车,肯定也可以驾驶摩托车。
目前,因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摩托车,徐某被民警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