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中交警查获一起“隔夜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3日上午8点钟左右,吴中交警甪直中队中队长陈警官在东方大道、吴淞路路口早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EZ3*的轿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走走停停,形迹可疑。陈警官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员神情恍惚,遂要求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检查。
没想到,驾驶人刘某一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浓重的酒味。于是,民警责令刘某下车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酒精浓度为4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在民警的讯问下,驾驶员刘某承认,自己是昨天半夜喝的酒,喝的还比较多。当天早上心存侥幸心理,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了。
目前,刘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并将此案移交大队作进一步处理。(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