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仓法院宣判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17岁的李某,是太仓一所院校学生,平时经常出入酒吧、网吧,认识了许多社会上的无业游民。一天,其中一位张哥称自己钱没带够,没法结账,希望李某帮他去借些钱。不需要李某还,还会给他一些好处费。李某心动了,当下以自己的名义写了欠条。
其实,张哥这群人是专门凑在一起“杀猪”的,他们利用未成年人涉世未深,诱骗他们向他人写下借条,假装托词借钱不需要其还,最后凭着借条直接找到未成年人家属要钱。等张哥一群人拿着欠条上门找李某要钱,他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但李某没有意识到张哥等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也并未因此吸取教训,反而在不久后,和同学王某一起加入了张哥的阵营。两人诱使同学于某先后写下欠条55000元,于某实际只拿到6000元,其余借来的钱都被他们瓜分了。事后,债主上门找于某家人还钱,于某家人害怕影响不好,秉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把钱都给还了。
沉醉于快速来钱的感觉,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停下诈骗的步伐,继续把目标瞄向自己的同学、朋友。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于某事后选择了报警,警方很快就破获了案件。李某和王某受到法律的审判,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们的同伙张哥等人也先后落网,接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