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常熟记者 袁鼎)常熟市日前出台《常熟市驻常部队军队人员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驻常部队军队人员提供购房补贴,实行“补贴购房、共有产权”。
根据该《办法》规定,在驻常部队工作累计满2周年,配偶户籍在常熟的现役军官、士官和文职人员(含双军人),且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部队及地方房改和住房保障待遇,满足军龄满15周年以上或副营职、专业技术十一级、正科级以上的军队人员,在常熟市范围内购买用于自住的商品住房时,政府给予其一定的货币补贴,并以补贴额占有房产面积。
此《办法》具体实施标准为,团职干部享受补贴面积110平方米;营职干部享受补贴面积95平方米,技术干部的职级参照执行。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上限执行同年度常熟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补贴标准;所购房屋主房单价的50%高于或等于购房补贴标准时,以购房补贴标准计算;所购房屋住房单价的50%低于购房补贴标准时,所购房屋主房单价的50%作为补贴标准。产权面积以保障家庭出资与政府购房补贴额确定,享受购房补贴所购住房为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34户符合条件的驻常部队家庭提出了购房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