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高新区记者 袁雪)减轻辖区居民看病负担,避免家庭因病致贫返贫。近日,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2016年度大病医疗再救助金已全部发放到辖区居民手中,458万元救助金为1721名患病居民解了燃眉之急。为更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今年,该街道将医保外救助比例提高到30%,一次性增长了10个百分点;10年来,共发放大病医疗再救助金2152万元,近万居民数千家庭受益。
家住东浜新苑的沈惠英前两年不幸被查出身患肺癌,除了需要到医院治疗外,还得在定点药店购买外配药,2016年一年下来,光药费就花去6.7万余元,这对低保边缘户的她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负担,更给本就不算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她因为身体的原因,已经不能外出工作了,每个月就靠1000多块钱的退休金生活,丈夫在公司里当保安,收入也就2000多,还要供养仍在读大学的女儿,家庭负担很重。”东浜社区工作人员陈林告诉记者,根据今年街道大病医疗再救助政策,沈惠英一次性获得1.6万余元的救助金,“希望她能安心治病,帮助她渡过生活最困难的阶段,等她女儿大学毕业工作了,生活总能慢慢好起来。”
据介绍,为保障辖区贫困居民“看得起病”,帮助困难家庭不再因病致贫返贫,2008年,枫桥街道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出台实施了《枫桥街道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办法》,设立专款专项,对辖区大额医疗费用的居民在社保医疗救助的基础上予以再救助。10年来,该项普惠政策不断调整优化,目前针对医保内和医保外两类情况进行救助,不仅将重大疾病自费医药费、交通事故未得到赔付等医保救助范围外的情况纳入再救助体系,扣除市、区医保救助后的剩余医药费,居民还可得到再救助,今年医保外救助比例更是由2015年20%提升至30%,一次性增长10个百分点,最高可获得救助金10万元。
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街道已累计发放大病医疗再救助金2152万元,受益居民多达9144人,为数千家庭分担看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