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讯(驻高新区首席记者 周建越)记者从最新出台的《苏州高新区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中获悉,高新区教育人才计划目标是:5年内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学研究室、区教育发展中心引进20名教育特聘人才,分层次培养10名教育领军人才、60名教育青年拔尖人才。其中,A类特聘人才安家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
高新区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将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师德高尚、具有较高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或较强创新实践能力的特聘人才。重点引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教科研能力较强,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育人才,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引进人才的聪明才智和引领作用。其中,特聘人才分A、B、C三类。A类特聘人才采取直接认定。B类特聘人才采取认定与招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C类特聘人才采取招聘考核的办法。该区将对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25万元安家补贴,自认定并完成购房手续后下一年度起分两年拨付。
在分层培养上,将分为教育名家、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每两年组织一次申报。引进的教育特聘人才全职到岗满两年后,可申报相应层次的培养计划。申报培养计划的教育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中申报教育名家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且均需在苏州高新区工作满两年。对列入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自认定后下一年度一次性拨付。对列入教育名家、教育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相应层次培养计划的,在5年培养周期内,可分别享受不多于50万元、40万元、30万元项目资助额度。
据悉,该细则所涉及的奖励资金将由区人才开发资金全额承担。同时细则明确,对引进的特聘人才仅认定一次,安家补贴以认定时的类别为最终标准。选拔培养的教育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滚动培养,同一对象入选更高层次培养对象的,一次性奖励和项目资助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