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高新区出台区卫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明确对引进甲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专项资助;引进乙类团队给予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专项资助;同时,对柔性引进的待遇将按支付给柔性人才劳动报酬的30%予以资助用人单位,单个人才每年不超过6万元,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根据发展规划,高新区5年内将在全区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引进20名卫生特聘人才、200名紧缺型卫生技术人才和5个临床医学专家团队,选拔培养10名领军人才、20名卫生重点人才、40名卫生青年拔尖人才和50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
根据规划,将首先引进一批符合重点专科建设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能力、能够快速带领或骨干性支撑专科团队进行重点专科建设的特聘人才,分为A、B、C三类。区卫计部门将对全区医疗机构的编制进行统筹使用,确保特聘人才编制和岗位。对于特聘人才可采用一人一议的协议工资,协议薪酬工资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于A、B、C类特聘人才将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对于配偶、子女随迁需落户的,将由用人单位协调办理,按有关规定优先安置配偶工作及解决子女入学(托)。
同时,还将加强各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医疗机构引进紧缺人才,紧缺型人才分为A1、A2、B1、B2四类。A1类为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A2类为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B1类为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B2类为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医学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对于引进的A1、B1、A2、B2紧缺型人才将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5万元、4元万、3万元的薪酬补贴,优先纳入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管理,优先聘用到相应职称的岗位。
在卫生人才选拔培养上,将分为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四个层次。同时明确,引进的卫生特聘和紧缺型人才全职到岗满两年后,可申报选拔培养项目。
对于选拔培养的卫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将分别在5年培养周期内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市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每年分别给予3万、2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2年。卫生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在5年培养周期内,可每年享受20万元、12万元、6万元、3万的项目资助额度。将重点资助临床项目科研、国际合作、学术交流、论著撰写、成果推广、进修培训、学历提升等项目。
此外,还将支持卫生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市级卫生人才培养平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