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目前,苏州市水利局已全面启动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取水口排污口管理等重点工作的布置。
据了解,本次专项监督检查范围包括7个流域机构和31个省区,重点检查2016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取水许可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收、计划用水与用水定额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以及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7个重点领域。检查工作将于12月底前完成。检查结果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河长制督察。
为此,苏州市于27日召开苏州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取水口排污口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结合“河长制”改革、“263”专项行动,把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作做好。同时,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工作,切实做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专项检查的自查整改工作。继续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总结首批水效领跑者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二批水效领跑者申报工作,大力推进节水型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