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天(10月31日),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共有11家企业参加国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试点一年来,非保货物进出区货值共35.3亿元人民币,试点企业进项增值税抵扣总额约6000万元,部分企业年成本下降约3%。
近年来,综保区内企业对国内市场的依赖逐步加深,发展模式由以往两头在外的“V”型向内购、内销、外购、外销相结合的“X”型转变。然而,综保区内企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房租、劳动力、物流运输等运营成本直线上升。根据2016年10月1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公告》,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自2016年11月1日起开展赋予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国内另外还有昆山综合保税区、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和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开展试点。
税制改革最显著的成效就是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昨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一周年活动上,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首家参与试点的康普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刘书禹介绍,试点企业购买物流、劳务、租金、服务贸易代扣代缴等服务和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所支付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金全额抵扣,“康普科技今年前三季度原材料成本节约350万元,企业年成本约下降3%”,他说。
此外,国内货物进出区手续大幅简化。国内购买的原材料以非保税货物的状态入区,以及区内非保税货物出区时,均不用办理报关手续,试点企业自行填报核放单,将非保税货物从专用通道进出区。三星电子家电(苏州)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刘志刚表示,试点非常有利于综保区内企业参与国内市场竞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业聚集功能将大大增强,“三星集团甚至可以考虑将其区外的三星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的产能全部转移至综保区内”。
“试点破解了长久以来困扰综保区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为综保区的招商工作掀开新篇章,已有不少区内企业相继申请试点,许多区外企业也来咨询一般纳税人业务。” 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王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