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打黑车去酒店途中,佯装自己要去接客户、需要接客户或者谈生意钱不够等借口向黑车司机“借款”,到了酒店后却趁机溜掉。日前,诈骗多名黑车司机共计4万余元的被告人张某,被姑苏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36岁的张某曾因诈骗罪“三进宫”,但仍然不思悔改。去年十月初,张某乘坐黑车司机郭某驾驶的车辆到观前街干将路附近的一家酒店,张某先让郭某在一家小区前停车,假装上楼后又下去,对司机说自己忘带钥匙进不去家里,但要去酒店接几个外国客户,身上钱不够要问他借一点。司机用信用卡透支了两千元借给他后,张某随即从酒店门口下车,从地下停车场溜走。据了解,2016年1月至9月之间,张某在姑苏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常熟市等地,多次搭乘黑车,以类似手法骗取黑车司机的钱款后借机溜走,共骗取人民币40400元。所骗钱款张某用来偿还高利贷和用以挥霍。
姑苏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所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主审这起案件的姚法官表示,这个骗局虽然简单,但屡屡有人上当。这是因为骗子一步步使手段层层降低受害人的警惕心理所致。
张某交代说,其每次上车后,都会摆出一副阔气的模样,假装和手下通电话,言必称“等下去接张总、帮我约王总吃饭”等等,让司机深信他的“老板身份”。途中,他还会让司机“先回趟家”,让司机误以为知道张某家庭地址,以降低防范心理。到酒店后,张某则让司机在外面等着,他从地下停车场出酒店后逃逸。姚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将钱款借给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若遇到被骗一定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