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以帮忙低价购买法院处理的房产为名诈骗他人钱财,日前,常熟法院公开开庭并宣判一起诈骗案。
被告人王某敏与被害人赵某某是朋友,因赵某某多次向王某敏提及想要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问王某敏认不认识人,王某敏于是产生了骗取其钱财的想法。在利益的驱使下,王某敏与其朋友王某一拍即合,2016年2月,在王某敏的介绍下,王某冒充某市人民法院的“茅科长”与赵某某见面,“茅科长”一口答应帮助赵某某购买法院处理的房产。赵某某很高兴,当场向对方支付了8万元现金,王某与王某敏使用伪造的“某市人民法院”印模向赵某某出具了一份付款凭证,赃款随即被两人瓜分并挥霍。2016年8月,王某敏告知赵某某“手续已经办妥,但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等一段时间”,又以帮助赵某某向“茅科长”送礼为由,骗取被害人赵某某4万元。后赵某某发现房子没到手,王某敏却联系不上了,马上报了警。2016年12月,两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希望法院从轻处理,表示将尽力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敏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一万元;被告人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该案主审法官提醒,如果市民朋友对法院司法拍卖的房子、汽车等资产感兴趣,可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进行查看,网拍物品的信息、拍卖流程都是公开透明的,如有疑问可以通过页面上的联系方式与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所谓“托关系”就可低价购买法院拍卖资产的说法是不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