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交警凤凰中队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了这样一辆超级“拉风”的四轮车!
这辆“沙滩车”在路口撞上了右转弯的轿车,轿车虽然采取避让措施,但还是被撞上了。事故造成“沙滩车”当场侧翻,驾驶这辆“沙滩车”的薛某也受了点伤。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同时交警也表示:这辆“沙滩车”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因为,这款“沙滩车”看上去很像玩具车,但是它可不是一辆玩具车,汽油驱动、双排气孔,行驶起来也有一定速度,且无后视镜和安全防护,上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样的“车子”在交警部门也是上不到牌照的!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机动车必须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的才可以上牌。上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车发票、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3、购置税凭证;4、交强险保单;5、注册申请表;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大家明白了吧,这辆“沙滩车”虽然超级炫酷,但是真的不能上路行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