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园区交警当场查获一起故意骗保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点钟左右,园区交警湖西中队接到报警,一男子称自己驾驶车牌为苏EB*W的小轿车擦了护栏,现场无人员受伤,中队立即安排执勤警力赶往现场。
经执勤人员询问了解,驾驶员何某称自己驾驶车辆从湖东行驶至中新大道星港街时,碰擦到护栏,但是在执勤人员随后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中吃惊地发现,现场护栏并无损伤。执勤人员开始警觉起来,将情况向中队指挥室汇报,通过卡口查看,发现当事车辆在通过卡口时已有明显擦痕。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车辆是自己不小心撞坏的,想走个保险把车子修好。当执勤人员对驾驶员何某涉嫌骗保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时,仍然“心存侥幸”的何某还试图贿赂执勤人员放了自己,执勤人员严词拒绝了何某,依法将车辆及证件暂扣,移交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当及时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并保存好图片、影像资料、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以便警方核实处理,严禁编造、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或夸大事故损失程度以骗取保险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还涉嫌保险诈骗罪,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