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其中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获评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该院执行局王勇副庭长获评全省法院执行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太仓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目标,按照“一性两化”和“四个基本”的要求,创新执行工作模式,科学配置执行资源,完善执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共新收案件9521件,执结9730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0.26%,其中,民商事案件结案数6810件,实际执结4045件,实际执结率59.40%,终本率37.30%,个案到位率72.45%,上述执行质效指标均位于苏州地区基层法院前列。2016年8月荣获全省法院“执行标兵单位”称号,两名执行员分别荣获省法院“执行标兵”、“执行先进个人”称号;2017年9月19日在全市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中获一等奖。
王勇副庭长在执行工作中,始终保持勤奋务实、司法为民、严谨细致、甘于奉献的作风,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奋斗在执行工作一线,该同志带领的执行团队2016年执结案件968件,2017年1月至10月执结案件920余件,其中妥善执结了多批涉及人数众多、矛盾易激化、社会影响大涉民生、涉金融等系列案件,既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