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男子花了31万买彩票,关键的是,这些钱还不是他自己的。
被告人陆某原本是太仓市一家母婴店的员工,由于平时工作努力、业绩突出,很快被提拔为店长,但他却有一个特别的爱好,平时喜欢购买彩票,每期彩票他都必买,刚开始只为碰碰运气,购买的金额也比较小。
在中过三等奖几次之后,他坚信自己能中大奖,于是疯狂购买彩票。不仅平时每月几千块钱的工资收入基本都花在彩票上,甚至还欠下许多外债,无奈之下他想到挪用公司的货款购买彩票,等中得大奖之后再归还所欠下的外债,就这样一共挪用了公司营业款31万。但纸包不住火,最终,公司还是发现账户被挪用。经过法院审理,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