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住建局对我市一批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今天( 11月30日),相关审批意见公示,宁沪置业(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苏州中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熟锦益置业有限公司和张家港保税区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房企不符合资质审核要求。
从公布结果来看,相关资料未上传成为房企此次没有通过审核的重要原因之一。6家暂未通过审核的房企中,有3家未上传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竣工备案表、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等材料;另外3家则是因为未及时将相关人员资料原件提交审查。市住建局在此提醒各家房企,今后务必要在限期内把所有需要审核的材料提交上传,以免出现无法过审的状况。
此次公示的截止时间为12月4日。公示期内,申报企业对审批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应将陈述材料报市、区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姑苏区的企业直接报市住建局局审查确认;涉及人员资料原件审核的,应将人员资料原件报市住建局审查。审查后,各项资料原件要通过江苏省住房与房地产电子政务平台上传至市住建局,逾期不予受理。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在公示期内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批意见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的方式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须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苏报融媒记者 董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