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胡今年49岁,河南人,在苏州一家厂房里做着垃圾处理工作。可是如今,他的右手骨折,眼看就要误工小半年了。“我们两口子一个月收入六千多,在这儿租房子住,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现在我没法工作了,老婆也得请假照顾我,这让我们怎么办啊!”老胡无奈地说。
老胡说,意外发生在11月23日下午四点半,他骑着家里新买的电动车,自北向南行驶在西环路的非机动车道上。靠近运智路路口时,他正好遇上一辆从运智路驶向西环路的小轿车,小轿车停在路口,挡住了非机动车道,老胡就准备从右边绕过去。“司机也没打灯,副驾驶座的车门突然就打开了,我只好一别车头,就撞到了前面的警示牌杆子!”老胡的右手臂出现了粉碎性骨折,目前还打着石膏。但让他感到气愤的是,司机压根儿没有下来查看下情况,直接就开走了。遗憾的是,由于事发突然,老胡只记得这辆小轿车是红色的,本地牌照,车牌是5B开头的。
今天中午,记者再次回到事发现场,附近一位负责收停车费的老师傅证实了老胡的说法:“我们都让车主下来,车主说关我什么事啊,一脚油门就走了。”不过,老师傅也补充道,当时老胡的电瓶车速度开得挺快,因此撞得格外厉害,路杆子都在晃。
律师提醒,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并一定要两车发生实质性碰撞,因避让、鸣号等引起的事故,都有可能需要车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驾驶人在已知情况的前提下,不管有没有责任,都应该下车查看,有救治的义务。如果没有救治就离开现场的话,就可能构成逃逸。
目前,这起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看苏州记者 文郝思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