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港法院引入某网络科技公司为该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辅助机构,创新尝试将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委托外包给社会服务机构。
据了解,201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将部分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为深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效率,张家港法院将涉及司法拍卖的部分事务性工作予以剥离,交由外部专门的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服务外包后,既有利于实现司法的专业化,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发挥专业机构的特长,为竞买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进一步提高执行财产的成交率和溢价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今年以来,张家港法院已受理执行案件约8000件(不含执恢、执保案件)。(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