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咨询有关公积金提取的事宜。
该网友表示,自己是城镇户口,配偶是农村户口,配偶名下有房,父亲和自己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如果提取了公积金后,是否还能提取父亲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及委托还款?同时配偶公积金已经断缴好几年了,如果买房的话不续缴可以把原账户中的余额提出来吗?
记者 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了解到,如果该网友的户口与父亲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内,购买住房且有住房贷款的话,网友父亲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若购买住房,其配偶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余额应遵循《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相关规定,市民购买二手房的,可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市民购买新建住房,可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取。同时也可以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此外,市民也可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值得注意的是,一次购房行为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市民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相应时间节点提取公积金。
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提取公积金时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苏州银行任一即可),购房人的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但需要注意的是,《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若有任何疑问,市民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