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下午,太仓市浏河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经过太仓市新塘管理区天浜路路口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接警后,太仓市交警大队浏河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据一位自称是小汽车驾驶员的女子说,她因为没有注意观察路况而引发了车祸。但是当民警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发生车祸时驾驶小汽车的却是一位男子。
监控录像显示,在小轿车停下之后,这个男性就和在后座的女子交换位置、钥匙。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5秒钟。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最终承认顶包的事实。并表示,真正的驾驶员是自己的朋友曹某。据王某交代,该男子的驾照并不是本地驾照,担心扣分比较麻烦。但是在民警进一步讯问后,王某最终说出了真实原因,原来曹某是酒后驾车。曹某随后也向民警承认了酒驾顶包的事实。
摩托上载有两人,其中一人无碍,另一人4根肋骨骨折,目前仍在医院进行治疗。
警方提醒,酒后驾车是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应当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而对于王某这种“顶包”的行为,也会因为协助他人向警察隐瞒事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媒体记者 高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