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邹强 通讯员 杨加永)日前,太仓交警查获一起肇事逃逸并让其他人来顶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2月12日晚上,太仓市浏河镇郑和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汽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被顶在汽车车头上冲出去十多米。太仓交警浏河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出动。民警在事发现场找到一名自称是汽车驾驶人的男子潘某。潘某对交警说,刚才自己开车时没注意观察路况,因为女儿生病,他急着把女儿送回家,当时并没有注意汽车撞着人了。
民警查看路面监控后发现,事发时肇事汽车沿郑和路自西向东行驶,随后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顶在车头上,汽车继续向前行驶了十余米后才停下来。随后,肇事司机下车后匆匆离开现场。
细心的民警发现,潘某的发型、身材和外衣颜色,都和监控画面中肇事司机的外貌特征明显不符。于是民警将潘某带回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民警政策攻心,潘某最终承认,自己并不是真正的肇事司机。
12月13日,肇事司机王某来到浏河交警中队自首。幸运的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仅受皮外伤,并无大碍。交警表示:王某因涉嫌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