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苏州工业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按照信息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经过发布住房供应公告、受理申请、初审公示、复审、终审公示等程序,今天(12月18日),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仪式在唯亭街道举行。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公租房管理中心、各街道、苏州市中新公证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保障家庭代表出席了本次活动。
本年度符合保障性条件并参加本次摇号的家庭共80户,其中娄葑25户、唯亭14户、胜浦3户、斜塘38户。申购家庭务必根据摇号通知要求,自2017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到各街道建设土地房产管理所领取购房通知单;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购房家庭按购房通知单明确的供房单位售房点办理购房签约手续,逾期作为自动放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健全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证员现场宣读了摇号工作规则,申购家庭代表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依次进行了摇号。本次供应房源位于娄葑街道跨阳路的澄泮新村,共三幢80套,按1:1配置,均为完全出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摇号以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整个摇号过程由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证明。最后,公证员现场确认摇号结果并致公证词。(苏报融媒记者 小康 通讯员 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