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苏报融媒记者 璩介力)岁末年终,各种节日、婚庆活动较多,为了营造一个安静祥和的节日氛围,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深入人心,昨天下午,苏州市公安局在繁花中心广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现场,公安部门通过宣传展板、电子滚动屏、宣传告知书等形式,向过往市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11月22日,苏州市政府发布《苏州市市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对原有禁放区域进行进一步扩大。
今年的禁放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禁放区域内99%的居民自觉放弃燃放烟花爆竹。空气质量较往年明显改善,纸屑满地现象基本杜绝,大大减轻了环卫工人的清扫压力,非法私运私储烟花爆竹情况也大幅减少,实现了环境污染指数、火灾警情、安全隐患“三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零发生”。
据悉,为推进禁燃放工作深入开展,苏州市公安局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按照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销售”、非禁放区域“减量销售”的要求,加强源头监管。推动公安、安监、工商、市容市政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以及销售“黑窝点”的执法监管。同时,进行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日等形式,在全市掀起浓厚的禁放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