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山交警查获一起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事发当晚11点钟左右,昆山交警接到市民报警称:“蓬朗中学西侧同春路上,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城东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民警闻到事故一方驾驶人贾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气,遂对其进行吹起酒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51毫克/100毫升,经血检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5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
据贾某交代,他在昆山一家从事光电产业的单位上班。当晚下班后,他组织几名同事一同去大排档吃晚饭,一高兴没能管住自己的嘴,喝了两瓶啤酒,没想到在回家路上发生了事故。
经调查,民警发现贾某的驾驶证初次领取时间为2017年1月,目前正处在实习期内。最终,贾某被昆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由于贾某实习期间驾驶证被记满12分,按照相关规定,其驾驶证将被注销。(苏报融媒记者 邹强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