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布署,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帮扶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常熟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帮扶暂行办法》于今年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家庭;月人均收入介于1—2倍低保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其他因病、因残、因灾或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无力自救的急难型困难家庭等三类具有常熟本市户籍,因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费用过大,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经各类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家庭纳入帮扶范围。具体帮扶措施为加强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即三类帮扶家庭均可申请基本生活临时救助,三个月复核一次:帮扶家庭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刚性支出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且短期内不可改善的,按照常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帮扶家庭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常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短期内不可改善的,按照常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同时,将三类帮扶家庭全部纳入《常熟市困难群众慈善基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慈善大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此外,《办法》还将通过为困难家庭提供免费接受职业培训、加强对家庭成员中重度残疾人社保补贴力度、加强困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制度等办法,对以上三类家庭实施精准有效扶贫。
据了解,申请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可由户主或其委托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办法》中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自动终止,如家庭依然困难,可重新申请。(苏报融媒记者 袁鼎)